《我回來了 劇場版》城市共創影像徵選計畫
參選及投票規章
活動流程
三階段執行
計畫分三個清晰的執行階段,從向公眾募集影像,到社群發酵,最終匯聚成城市規模的展覽體驗。
1
Phase 1|投稿 (6/20-7/20)
向全城徵集影像故事。邀請所有人用鏡頭說出屬於自己的「我回來了」,投稿至指定平台。
2
Phase 2|線上投票 (7/24-8/16)
開放公眾投票與分享機制,讓創作者互相激勵,透過社群平台形成口碑漣漪與話題發酵。
3
Phase 3|展覽期 (9月-10月)
精選影像於作品演出巡迴期間前台展出,作品從手機螢幕走進劇場,成為城市風景的一部分。
參選影像主題
五個主題,五種的方式,選擇一個最靠近你的主題,用影像說出你的故事。
家
哪個讓你放下一切的地方,是一棟房子,
還是一個人的懷抱?
文化
語言、節慶、食物——
文化是記憶的容器,讓我們找到來處。
情感
哪些讓你感到真實存在的關係,是愛,
是友誼,是一個眼神的相遇。
土地
腳踩的這片土,是生命的根。
走得再遠,它從未消失。
自己
回到那個在喧囂之前就存在的你
參選指南
參選方式與規範
如何參選
請透過活動指定線上平台提交作品。
每位參選者限投稿一件作品,每件作品需包含一張影像,須搭配文字說明,並分享你對「我回來了」五大主題的詮釋與故事。
投稿期間:6月20日至7月20日。
參選規範
影像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未曾公開發表或獲獎。
為維持活動公平性,重複投稿者,主辦單位將以最後一次成功送出之作品為主。
投稿內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種族歧視或其他不法內容。
請確保所有作品無侵犯第三方肖像權、著作權等相關權利。
影像及文字規範
原稿影像須為數位檔案,有效畫素須達 1,200 萬畫素(或單邊不小於 4,000 像素)以上,檔案格式限 JPG。參選者可使用手機內建功能或修圖軟體進行基本之色彩調校與構圖裁切,惟禁止使用會大幅破壞畫質之壓縮濾鏡,並須保留相片原始 EXIF 資訊以供主辦單位備查。
投件上傳影像須JPG/PNG格式、最短邊至少1080像素、單張不超過4MB。
每件作品並須搭配150-2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作品。
參賽指南
影像規範及細則
為確保本影像徵選活動的公平性與作品品質,請所有參賽者務必詳閱並遵守以下投稿規範。
一、影像作品資格
參選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拍攝之原創攝影作品。
不得抄襲、盜用、冒用他人作品。
作品須未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肖像權、商標權或其他相關權益。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1件為限。
二、AI與後製規範
為保持作品的真實性與攝影本質,對於AI工具的使用設有明確限制:
不接受純 AI 生成之影像作品投稿。
不接受以 AI 繪圖工具生成後再進行二次編輯之作品。
允許基本攝影後製:亮度、對比、色彩校正、裁切構圖、銳利化處理。
不得使用 AI 工具進行:新增人物或物件、替換背景、合成不存在之場景、生成式填補。
主辦單位有權要求提供原始檔進行查驗。
三、影像作品審查
主辦單位保有作品資格審查權。
經查證為 AI 生成、盜圖、冒名投稿或違反規範者,立即取消資格。
得獎後若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撤銷獎項並追回獎品。
版權聲明
影像授權與權利聲明
為確保本活動的順利進行及參者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以下關於影像授權與權利的規範。
參選作品原創性與第三方權利
參選者應保證投稿作品為本人原創,並擁有完整著作權及合法授權權利。作品中如包含人物肖像、建築、商標、音樂、文字、圖像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內容,投稿者應自行取得相關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
若因作品涉及侵害著作權、肖像權、商標權、隱私權或其他第三方權利,致生任何爭議、申訴、法律責任或損害賠償,均由投稿參選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主辦單位使用權利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歸原創作者所有。參賽者同意『專屬授權』主辦單位及合作單位,於《我回來了》相關宣傳、巡迴展覽、媒體報導等非營利用途範圍內,無償使用、重製、公開展示及刊載。主辦單位承諾使用時將註明創作者姓名,尊重其著作人格權。
獎勵與評選
獎勵與評選機制
為了鼓勵更多人參與,我們設計了多元的獎勵與透明的評選機制,讓每一份用心都能被看見與肯定。
💡
獎勵制度
最佳共創影像獎 (1名)
獎金每人新台幣
5,000元
+
劇場演出票卷2張 + 影像於演出現場特別展出。
城市共鳴獎 (2名)
獎金每人新台幣
3,000元
+ 劇場演出票卷1張
劇場演出票卷2張 + 影像於演出現場特別展出。
※劇場演出票券可任選2026年9月至10月《我回來了》全台巡演演出(台南、屏東、恆春、臺中、桃園) 任一場次座位 。
⚖️
評選制度
我們結合專業評審與公眾參與,確保評選的專業性與廣泛代表性。
1
專業評審 (60%)
邀請藝術、攝影、文化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
創意構圖、主題契合度、影像敘事力
進行評選。
評審預計邀請:劉若瑀、黃誌群、桑布伊等
2
網路票選投票 (40%)
透過官方平台進行線上投票,選出最具人氣的作品。每一份投票都代表著城市居民的共同認可。
網路票選|投票方式與參與規範
請參選者與投票者詳閱並遵守以下網路票選機制與注意事項。
投票流程
一、投票期間與平台
投票期間、平台及連結將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及社群公告。
投票須於公告期間內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活動截止時間以主辦單位指定投票系統記錄為準。
二、投票方式與資格
每人每日限投票1次,同一帳號僅能對同一作品投票一次。
投票須完成指定驗證程序(如帳號登入、Email/手機驗證、驗證碼等)。
進入投票頁面瀏覽作品,並依系統指示完成投票。
系統顯示之投票狀態僅代表送出,實際有效票數需經主辦單位查核認定。
禁止行為
三、禁止行為
嚴禁使用機器人程式(Bot)投票、虛假或大量帳號。
禁止利用程式、自動化工具或第三方服務灌票。
以買票、換票、利益交換、抽獎誘導等不當方式取得票數者將取消資格。
惡意攻擊或干擾投票系統,將依法追究責任。
因非主辦單位責任因素(如網路連線、裝置設定)導致無法投票,主辦單位恕不補票。
網路票選|票數查核與結果機制
為確保活動的公平、公正與公開,我們制定了詳細的票數查核與結果決定機制。
票數查核
一、票數顯示與查核方式
主辦單位將透過系統後台監測異常票數,若發現短時間大量異常流量、重複IP、異常裝置登入等情況,得進行票數扣除。
所有票數皆須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核、票數查核及異常排除後,始得作為正式成績。
網路票選結果以活動截止時間系統統計資料為準,並經主辦單位完成資格審核及票數查核後,始為正式成績。
最終決定權
二、名次決定與最終決定權
如遇票數相同,主辦單位得依評審團評分、作品完整性、主題符合度或其他評選標準進行排序及決定名次。
若參賽作品涉及資格爭議、著作權爭議或其他違規情形,即使於活動結束或公布結果後發現,主辦單位仍有權取消其資格並遞補名次。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審核與認定權,對於規範未盡事宜,得視實際情況補充或修正公告。
凡參與本活動者,均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規範及主辦單位之最終決議,不得提出異議。